問:香港公司股東有什麼責任和權利?

答:一、什麼叫香港股東:


香港公司股東是香港公有限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香港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的投資者。

二、香港公司股東的權利責任:

1、公司有盈利時,股東有權獲得公司派發股息。

2、公司結業時(即清盤),在公司清還債務後,股東可以獲分配公司的剩余資產。

3、股東必須認購公司的股份,以保証公司有資本經營業務。只要股份繳足股款,股東對公司並無義務。不過,如認購股份時只繳納部分股款,噹公司催繳股款或清盤時,股東必須繳納余數。

4、股東可能有個人法律責任。一傢公司必須最少有股東一人。如果公司股東少於兩人而經營業務超過6個月,作為公司股東的人,明知公司只有一名成員仍然營業,有可能要在6個月期之後,個人償付公司債務。他與公司要負共同及各別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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