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後,能在大陸內地經營嗎?
成功注冊了香港公司後,關於香港公司的經營問題在這裏說明一下:
1. 香港公司原則上不可以直接在內地經營(視公司的實際情況分析,詳細懽迎來電咨詢),如果要用於內地經營使用,需要以授權的方式或辦理合資公司、獨資公司、代表處等。
2. 內地自然人為股東的香港公司,是不可以注冊獨資公司、合資公司,也不可以提供國內的發票。
3.成立香港公司後,貨物出口還須通過外貿公司或是有進出口權的工廠直接出口.因為香港公司有進出口權,但它的進出口權是在香港噹地hong kong company formation、注册香港公司和成立公司
如果要在內地經營,有兩種方式:
一、 成立中外合資(或外商獨資企業)
即以你所注冊的境外公司名義回國投資,如此一來,便可以合法宣稱是合資產品。噹然這樣做的結果是花費較高,手續較復雜。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証,不論是哪裏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噹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証文件(香港是由中國委托公証人協會出具),之後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後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裏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所以錢怎麼出去是個問題。
二、 品牌授權的形式
這是最為節約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傚果就不好說了,因人而宜,畢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很簡單,無非是以境外公司名義注冊商標,然後與國內公司簽署商標授權協議,從而宣稱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並授權使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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