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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屋店面之前有出租給他人營業,對方有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請問房屋店面之前有出租給他人營業,對方有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那事後對方沒租了,那請問我這間房屋店面是仍就留有,營業登記的記錄在國稅局,還是對方沒租了營業登記會跟著註銷?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若原承租人已終止租賃關係、而未辦理遷移地址或註銷或解散登記時、房屋仍處於營業用狀態下,成立有限公司

所以若以終止租賃關係時、可要求原承租人提示已辦理遷移地址或註銷或解散登記的核准文、您再申請回自用住宅。

若未提供遷移地址或註銷或解散登記的核准文、您可向國稅局營業稅課查詢該地址是否仍為營業用或是至國稅局網站利用地址查詢是否有登記公司或商號。

或是向國稅局反應該地址已無承租營業使用。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處、煩請您補充疑問、再行回答、也歡迎點選下方超連結至部落格搜尋相關稅務問題說明。

啟善會計事務所(倢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倢榆記帳士事務所、倢榆工商稅務會計記帳事務所)   http://tw.myblog.yahoo.com/chenyu-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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