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稅務條例》,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士,均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1.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
2.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利潤,成立海外公司
3.有關利潤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首兩項條件簡單明確,第三項條件則需加以闡釋。

如果您有這方面不能確定的問題,請到或緻電彌敦商務中心:020-89525818,89733786,將有專業顧問給你免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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